今(14)日凌晨5時許,一名55歲蔡姓女子駕駛汽車沿建國一路西向東行駛,於建國一路與建國一路東側便道口左轉時與27歲謝姓男子駕駛的汽車發生碰撞,蔡女、謝男輕微擦挫傷,未送醫,意識清楚無大礙。

苓雅分局於2月14日5時35分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據了解為55歲蔡姓女子駕駛汽車沿建國一路西向東行駛、27歲謝姓男子駕駛汽車沿建國一路由東向西行駛,於上述時間在建國一路與建國一路東側便道口,蔡女左轉,雙方碰撞致肇事。本案蔡女、謝男輕微擦挫傷,未送醫,意識清楚無大礙。本案無人酒駕。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蔡女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致肇事,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蔡女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無論駕駛汽、機車或步行,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本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