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惡保母姊妹另涉虐童案持續審理,台北地院今(13日)開庭,傳喚劉若琳及昔日托育孩童家長作證。林姓男童母親當庭指控,姊妹長期不尊重家長,甚至多次阻撓她探視孩子。
檢方起訴指出,劉彩萱於2023年4月接受潘姓夫妻委託,照顧年僅6個月大的男嬰,劉若琳則透過兒福聯盟媒介,全日托育1歲蔡姓男童,姊妹平時互相支援照顧幼童。同年9月3日,劉若琳涉嫌放任1歲林姓男童以腳頂住蔡童頭部,並反覆拉扯奶嘴掛繩勒住頸部,還彈打蔡童眼睛、鼻子、臉部及頸部,導致蔡童放聲大哭。她不僅沒有制止,還以手機錄下過程,並將影片傳給林童家長。
檢方另查出,同年10月劉若琳住院開刀期間,由劉彩萱單獨照顧6個月大的潘童。劉彩萱涉嫌以布條將男嬰雙手反綁在餐椅後方,雙腿固定於椅子,讓孩子一腳踩椅、一腳落地,呈現無法動彈的姿勢,男嬰驚嚇哭喊、喘氣並不斷回頭求助,她仍未停止。此外,她還長時間未替男嬰更換尿布,即使醫師提醒仍未改善,導致男嬰肛門周圍嚴重紅腫、起水泡、脫皮並潰爛。
今天出庭作證的林父表示,當初收到影片後,曾透過LINE與父親討論內容是否妥當,但長輩認為只是孩子之間嬉鬧,因此沒有進一步追究。他也說,當時採24小時全日托育模式,自己通常只有接獲通知尿布或奶粉不足時,才會前往保母住處補送物品,順道探望孩子。
劉若琳的辯護律師則表示,當初傳送影片,是因林童家長要求若有特殊狀況需拍照或錄影回報,因此才記錄林童從椅子爬下後拉扯蔡童奶嘴掛繩等情形,並向家長說明屬於幼童成長過程中的互動,托育期間並未發生其他特殊事件。
林母則在法庭上指出,曾因劉彩萱未事先告知,就擅自將孩子帶往外縣市遊玩,雙方因此爆發爭執。她直言,姊妹倆始終沒有尊重她身為母親的角色,還提到孩子每月3萬元托育費皆由公公支付,使她更難介入托育事務。
林母進一步表示,雙方多次發生摩擦後,她最終退出托育聯繫群組,時間約落在2023年7月至9月間。之後她多次趁著送尿布、奶粉時希望探望孩子,對方卻經常以正在洗澡等理由婉拒,導致她能見到孩子的機會相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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