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於7月1日正式施行,醫療場域長期依賴的師徒制管理模式,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法律挑戰。醫院之所以成為職場霸凌的高風險場域,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分析,與醫療環境本身「高壓、高度專業分工、勞力密集」三大特性密切相關。

新制對職場霸凌的認定設有明確要件,包括行為發生於勞動場所、涉及職務或權勢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具持續性,且造成當事人身心健康受損。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洪子仁強調,若情節重大,即便非持續性的單一事件,同樣可能成立霸凌,醫療機構不得輕忽。他指出,醫院管理文化必須全面轉型,過去習以為常的高壓帶人方式,未來都可能因逾越合理管理界線而引發申訴爭議。
醫院之所以成為職場霸凌的高風險場域,洪子仁分析,傳統醫療教育長期採師徒制,許多被視為「磨練」或「帶人」的管理方式,在新法上路後,都必須重新檢視是否符合業務上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在最容易引發申訴的情境方面,洪子仁觀察到三類主要類型。
第一類為「職務分配不當與臨床刁難」,例如刻意安排新進護理師連續值高壓班,或分派明顯超出其能力範圍的困難工作,若缺乏客觀標準且導致員工身心受損,即可能被認定為利用職務權勢進行刁難。
第二類高風險情境涉及「公開羞辱與通訊軟體管理」。洪子仁指出,醫療團隊普遍透過Line群組處理病況討論、交班及工作安排,若主管於群組內公開責罵或羞辱同仁,或在下班後非緊急情況仍持續傳送工作訊息、長期冷落特定人員,均可能成為霸凌認定的依據。
第三類則為「團隊孤立與資訊封鎖」。洪子仁說明,霸凌行為並不限於主管對部屬,資深同仁對新人的排擠、跨團隊之間的孤立同樣適用。刻意排除特定同仁參與重要會議、隱瞞交班資訊、封鎖必要訓練機會,甚至因此導致臨床工作容易出錯,都屬高風險行為。

面對新制上路,洪子仁強調,醫療機構不能再抱持「私下和解、息事寧人」的心態,必須建立制度化、程序化及證據化的處理流程。具體措施包括成立職場霸凌申訴委員會,調查小組應納入法律、心理、人資等外部專家,並視情況提高外部委員比例,以確保調查公正性,避免外界質疑「官官相護」。
申訴受理程序方面,洪子仁指出,院方接獲申訴後應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受理,且第一時間應優先保護申訴人,而非急於判斷是非對錯。相關配套措施包括評估當事人身心狀況、調整工作場所、彈性排班、必要時進行職務隔離,並提供心理諮商、法律協助或員工協助方案,以避免二度傷害。
管理文化的同步轉型同樣不可或缺。依新制規定,不同身分人員須完成不同時數的教育訓練,主管及調查委員均需接受職場霸凌防治相關課程。洪子仁表示,醫院管理應逐步從命令式、威權式領導,轉向以績效數據、客觀標準及透明程序進行溝通;合理的績效改善要求與臨床醫療指導,只要具備客觀依據且程序透明,便不構成霸凌。
在主動預防機制上,洪子仁建議,醫院治理不應僅被動等待員工申訴,而應主動透過離職率、留職停薪比例、員工滿意度及請假率等指標,找出高風險單位與科別,即便尚未接獲申訴,也應及早介入了解職場氛圍,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