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公務員考績甲等比例不及全體公務員 監院促檢討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監委王幼玲接獲身障公務員陳訴,到任後考績長年未列甲等遭到歧視,經監委王幼玲調查發現,近10年身障公務員考績列甲等的比率明顯不及全體公務員,且隨著障礙程度越高,考績甲等的比率就越低;監察院今天通過決議,要求銓敘部全面調查,並請考試院等相關單位檢討改善。

王幼玲指出,日前某身心障礙公務員陳訴,其任公職後,考績長年未列甲等遭到歧視。此案關鍵在於是否給予陳訴人適當的合理調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提到合理調整是為確保身心障礙者能享有與他人平等的工作權利。

王幼玲調查「身心障礙公務人員職場合理調整與考績評核案」時發現,近10年身心障礙公務人員考績列甲等比率約62%,明顯不及全體公務人員約75%的比率,另外,伴隨障礙程度越高,考績甲等比率越低。

王幼玲認為,身心障礙者的職場合理調整,應透過障礙者的參與,共同定義工作的核心職能和檢核標準,但本案陳訴人和工作單位顯然還有協調溝通的空間。

王幼玲說,身心障礙者在職場,通常誤以為分配予簡單的工作內容就是合理調整。身心障礙公務人員到職後雖然設有輔導員制度,但輔導員僅接受6小時的講習時數,顯然無法因應不同障別、工作職能分析的需求,且現行各類協助身障者穩定就業的措施,多仰賴用人機關自行建立且需自編預算,因此,公務機關中應建立專責支持輔導體系,亟待各人事機關會同勞動部、衛福部積極研議。

王幼玲表示,銓敘部應進行更全面、深入的調查,瞭解身心障礙公務人員考績評核,是否存有未能合理調整造成障礙員工無法獲得公平的機會。監察院今天通過她所提的調查報告,函請考試院督促所屬並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勞動部、衛福部、北市府勞動局檢討改善。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