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行人、慢車、道路障礙等交通違規過去被開單後,只能到郵局劃撥或者各警察分局繳納,桃園市警察局宣布,10月起將可至統一超商、萊爾富、全家、OK便利商店繳納,不過需另外支付手續費13元。
警方指出,過去民眾想繳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至84條,也就是行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道路障礙等違規案件,要到各地警察分局或者郵局繳納,較為不方便。不過10月1日起,市警局和4大超商合作,民眾到超商繳罰單。
不過民眾若到各地警分局繳款,除了罰單金額外,不需繳納手續費,若到郵局則是多了10元劃撥費用,到超商則是13元手續費。警方說,超商較為便利,而且根據過往經驗,移工多半不喜歡到分局、郵局,常常被開單後,都是尋求仲介協助。未來也會到工廠等移工聚集地點宣導,以後被開單可以到超商繳罰單。
警方也統計,去年行人、慢車、道路障礙等違規案件共有6389件,今年1至8月則是4623件。另外民眾若要分期繳納、或者裁決書案件,還是需要到各地分局裁決室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