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9歲張姓男子於2024年5月深夜,駕車行經台74線東區26.9K處時,明知速限80公里卻高速行駛達122至168公里,失控先撞林姓駕駛車尾,再衝撞第二車輛導致對方翻車三圈。車上34週孕婦不幸胎死腹中,駕駛亦鼻部與下背受傷。

台74線超速車禍釀胎兒不幸流產,肇事男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圖/翻攝自張男臉書)
張男辯稱與首車碰撞後安全氣囊爆開,導致右腳卡在油門無法控制車輛,但檢警調查認為其全程未減速,初判涉有殺人未遂嫌疑,惟因與被害人無過節,最終以過失傷害起訴並求簡易判決。
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張男嚴重超速提高事故風險,造成重大損害並無積極調解行為,依法加重其刑。不過考量其自首、經濟狀況困難與扶養責任,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事後網友發現張男在臉書自稱「台灣屁孩商業聯盟榮譽主席」,常曬出愛車照。女乘客委任律師表示無法接受檢方僅依過失傷害起訴,並強調將提出上訴爭取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