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罵沒用!他騙前妻回家「徒手勒斃」⋯下秒打給女兒:妳媽被我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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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關西鎮在3月14日曾發生一起可怕的情殺案件。有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不滿前妻另結新歡,甚至還罵他說是沒用的男人,竟氣到徒手將前妻勒斃,之後再打電話給女兒表示,「我殺了你媽」。事發後,案經數個月審理後,法官最終依照殺人罪嫌判陳男14年有期徒刑徒刑,被褫奪公權10年。

據悉,有一名62歲的陳男有家暴的前科,他懷疑62歲的前妻外遇,便選擇和她離婚。在離婚2至3個月後,陳男就藉口把人騙回家後,徒手將前妻勒斃,甚至還打給女兒表示,「我殺了你媽媽」,隨後就吃下安眠藥,並用水果刀割腕企圖要自殺。

有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不滿前妻另結新歡,甚至還罵他說是沒用的男人,竟氣到徒手將前妻勒斃,之後再打電話給女兒表示,「我殺了你媽」。(示意圖/pixabay免費圖庫)
有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不滿前妻另結新歡,甚至還罵他說是沒用的男人,竟氣到徒手將前妻勒斃,之後再打電話給女兒表示,「我殺了你媽」。(示意圖/pixabay免費圖庫)

案發後,陳男向警方辯稱,前妻當時被他勒昏後不慎漏尿,他是因爲採到前妻的尿液才滑倒,左腳膝蓋因此壓到前妻脖子的氣管,才造成前妻斷氣。他也表示,會勒前妻的脖子只是為了嚇唬她,且前妻又刺激他說「是沒用的男人」,他才會在一氣之下用力過猛,把人勒昏。

不過法醫發現,死者經過解剖後,她的兩側頸部肌肉有出血,右頸較左頸明顯,臉部鬱血,右臉部較左臉部明顯,眼結膜有局部點狀出血,符合窒息導致死亡,和陳男說法不符。此外,法官審理時,不少親友出面指證,陳男常和前妻爭吵,因此認定陳男有殺人犯意,但審酌他沒有前科,最終將他依殺人罪嫌判處14年有期徒刑,指奪公權10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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