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並非替兒奔走 陳水扁向陳建仁喊話:神愛世人也愛更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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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涉及洗錢案,上月26日判刑1年定讞,預計將在5月11日發監執行。為此,陳致中的父親、前總統陳水扁,今(2)日北上請願,認為因洗錢定讞就褫奪參政權終身有違憲之虞,除了到總統府前,也到行政院和立法院請願。他還向行政院長陳建仁喊話,「神愛世人、神也愛罪人、神也愛更生人」。

陳水扁向行政院長陳建仁喊話。( 圖/中天新聞 )

陳水扁在總統府前遞交請願書後,隨即前往立法院拜會民進黨團、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他在受訪時表示,自己並非為兒子陳致中奔走,而是替有類似案件的國人,「一旦他們在年輕時誤蹈法網,是不是一定要透過立法,剝奪他們一輩子的參政權,這才是我比較關心的事情」。

陳水扁還說,陳致中5月11日就要去服刑,我們都認了,也不得不接受。他更提到自己過去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也沒做滿,一任3年一個月又三天就入獄去了,而陳致中選了3次,第一次全高雄市最高票,第3次選區最高票,但三任12年只做了5年這是他的命,他的政治路就是這麼坎坷,也不能夠怪誰。

陳水扁提到,在拜會立院黨團前,有先向行政院長陳建仁請願,由於陳建仁不指是科學家、政治家,更是個宗教家,「神愛世人,神也愛罪人,神也愛更生人」。陳建仁的前任院長蘇貞昌,在20天內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公職人員竟然抄襲正副總統版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有關陳水扁前總統今日針對政院日前所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提出質疑一事,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台灣在民主化後歷經一次又一次民主選舉的洗鍊,台灣的民主制度運作也越趨成熟穩健,而對於參選人的資格,人民也有越來越高的期待與要求。鑑於民選公職人員擔負執行監督、制衡行政部門的重責大任,其需具備更高的尊嚴、信賴及名譽等資格與條件,因此有必要完善公職候選人消極資格相關規定的修正,且我國早已有將特定犯罪紀錄作為職業限制或消極資格之一的立法先例,本案政院已於去年12月15日連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送請立法院審議,政院也尊重相關意見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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