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正義市場春捲攤爆發大規模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截至今年4月6日上午,已有10家醫療院所通報共134人出現腹瀉、嘔吐等腸胃不適症狀,其中29人需住院治療。事件曝光後,衛生局立即要求業者停業,並以業者刻意隱匿食材為由,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重裁罰36萬元,全案並已移送地檢署偵辦。林口長庚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此次食物中毒的關鍵在於「危險溫度」。醫學上將介於攝氏7度至60度之間定義為危險溫度,在此溫度範圍內,微生物容易快速繁殖。顏宗海表示,現在室溫約20多度,正好落在危險溫度區間內,環境中常見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沙門氏菌等病原體,都容易在這個溫度下大量滋生。

針對春捲配料的保存風險,顏宗海特別提醒,潤餅或春捲的配料包括高麗菜、豆干、豆芽菜、蘿蔔、花生粉等熟食,在室溫下不宜放置超過1至2小時,否則容易遭受環境中微生物的污染,民眾誤食就會引發食物中毒。他指出,一般食物中毒多以腸胃症狀表現,包括噁心、嘔吐、肚子痛、腹瀉,甚至發燒。
營養師劉學民進一步分析,春捲常見配料如豆干與雞蛋屬於高風險食材,因蛋白質與水分含量高,若保存不當容易滋生細菌。他特別指出,雞蛋常見沙門氏菌污染,而食藥署資料顯示,沙門氏桿菌廣泛存在於動物與環境中,常透過肉類、蛋品、乳製品等動物性食品傳播,也可能經由環境或接觸造成二次污染。
本次事件中,衛生局稽查人員進場時,業者僅提供春捲內餡包含三樣蔬菜、香腸、豆干與花生糖粉等內容。但後續調查發現,業者實際上還使用了蛋品與肉絲。經確認無誤後,衛生局認定業者有刻意隱匿與規避行為,影響疫情判斷的完整性。

即使食材曾經加熱處理,仍不代表完全安全。劉學民指出,春捲內餡多為事先炒熟後放置備用,若長時間置於攝氏7至60度的危險溫度帶,細菌仍可能快速繁殖,增加食物中毒風險。顏宗海建議,熟食配料若要長時間放置應放在冷藏中,冰箱溫度為4度,剛好避開危險溫度區間。
衛生局指出,該攤商並未投保產品責任險。若後續確認為食品中毒事件,消費者可依醫療單據請求醫療費、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等賠償,若協商未果,也可透過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目前全案仍待檢驗結果出爐,以釐清確切病原與污染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