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的立委參選資格爭議持續,有媒體報導,因涉及雙重戶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公部門後續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農曆年後已拜會中選會代理主委等人,說明李貞秀在2023年登記候選人時同時具有大陸和我國戶籍,不具備立委參選資格。

據《自由時報》報導,熟稔兩岸法律的官員表示,李貞秀是在2025年3月才將註銷大陸戶籍證明繳回,清查結果顯示,之前無論是移民署或海基會都沒有她繳回除籍證明的紀錄。該官員指出,2004年兩岸條例修正後,陸配依法須在6個月內繳回除籍證明,完成轉換身分的所有程序,但李貞秀沒有做。
官員強調,李貞秀在2023年登記參選時具有雙重身分,既然有大陸身分就沒有參選資格,法律上不具參選資格卻登記為候選人。中選會當初執行選務時存在制度漏洞,選務機關只看身分證和戶籍謄本資料,今年的縣市九合一選舉這些漏洞都要改善補正。

官員進一步說明,李貞秀1999年拿到我國戶籍,依法必須在2004年8月31日前將放棄大陸戶籍證明繳回,否則就喪失台灣人身分,但她直到2025年才第一次繳回。由此可證,李貞秀從1999年到2025年間都沒有放棄大陸戶籍,這段期間她都具有雙重身分,依法不能行使在台灣的權利。
根據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須擁有台灣身分滿10年才能有參選或參政資格,計算點是從放棄大陸戶籍證明繳交完成後起算。官員表示,李貞秀2025年才繳交除籍證明,實際取得台灣身分未滿1年,不符合兩岸條例21條規定。入籍滿10年才能登記參選、參政或擔任公職的起算點,要由拿回大陸註銷戶籍證明到主管機關繳交後才能開始起算。
官員說明,民選公職人員有2萬多人,如何過濾他們是否有大陸身分及有無繳回放棄大陸戶籍證明,光看戶籍謄本並不清楚,因為上面沒有揭露放棄大陸戶籍的時間點。未來會結合內政部和移民署,對登記參選的候選人身分再清查,因為選舉實務上,必須從移民署的資訊才能看到陸配何時繳回放棄大陸戶籍證明時間點。
陸委會已經與中選會溝通,今年九合一選舉就會把這個制度漏洞補起來,讓候選人都能符合兩岸條例規範。官員表示,現在技術都沒有問題,系統只要跑一下,清查2萬多人兩個禮拜內可以完成。
關於李貞秀登記參選資格問題的後續處理,官員透露,該案因中選會委員還沒選出,現在還不能開會,但陸委會已提供李貞秀沒有登記參選資格的主張,中選會表示要討論。官員指出,如果中選會討論通過,也沒辦法直接註銷李貞秀當選資格,因為中選會已經發布、不能收回,所以必須透過司法解決,依法將由公部門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