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批「以私害公」有違人師風範格調 陳明通再回應:就事論事無須人身攻擊

分享:

張嘉男/綜合報導

針對林智堅論文抄襲爭議,國安局長陳明通昨(12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沒有將余正煌的檔案寄給林智堅,卻遭余正煌律師反駁有失身為人師應有之風範格調,對此陳明通深夜再回應,請律師「就事論事」,無須人身攻擊。

對於余正煌律師指稱以私害公,陳明通再回應無須人身攻擊(攝自中天新聞)

陳明通12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還附帶「余正煌的研究計畫、碩士論文源自於林智堅更早的研究計畫對照表」,陳明通強調,針對余正煌律師所稱,當初余正煌把論文初稿寄給陳明通時刪除引註,「言論顯然與事實不符」。同時從1月28日到2月1日,仍屬這個領域初學者的的余正煌,不可能在短短兩三天完成研究設計寫作,更沒有交付給本人其論文最新進度,本人更無從、無理由將余先生的檔案寄給林智堅。

對此余正煌律師反擊聲明「純屬無稽」,強調陳明通是本案利害關係人,應尊重台大內部調查,靜候法院審理釐清,不應為袒護林智堅,發聲明稿對媒體放話,「有失身為人師應有之風範格調」。陳明通身為國安局長,在國際情勢動盪、兩岸情勢不穩的時刻,「以私害公」為了林智堅傾全力對付余正煌,「恐與身兼國安局長重責大任有違,務請三思」。

陳明通深夜再回應,研究設計要不要引註?有沒有引註?並不能證明誰是原創者,請對方律師就事論事,無須人身攻擊。

 

留言衝人氣 1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