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由國安局長陳明通指導的台大國發所論文抄襲,被抄襲的調查局幹員余正煌提告違反《著作權法》,余正煌律師在11日開庭強調,兩人論文33段重疊部分,余有引註,林完全沒有,對此,陳明通12日聲明回應。
陳明通(圖/中天新聞)
余正煌委任律師張祐齊11日在法庭上披露,當年余正煌把論文給陳明通時,為了避免被抄襲,特別把引註全部抽掉,才會造成抄襲的林智堅沒有完全沒有引註,但同樣的段落在余正煌論文中有詳細引註,「如果余正煌是抄襲,他不可能找出註釋!」
陳明通12日透過律師陳昱龍發聲明,還附帶「余正煌的研究計畫、碩士論文源自於林智堅更早的研究計畫對照表」,陳明通強調,針對余正煌律師所稱,當初余正煌把論文初稿寄給陳明通時刪除引註,「言論顯然與事實不符」。
陳明通聲稱,他2016年1月5日以電子郵件寄送論文寫作底稿及格式給余正煌參考,余正煌直到當年1月28日,論文進度最核心的研究設計部分仍毫無進展,停留在1月5日陳明通交付的論文寫作底稿階段,但同年2月1日,林智堅的研究計畫已完成雛形。
陳明通稱:「從1月28日到2月1日,仍屬這個領域初學者的的余正煌,不可能在短短兩三天完成研究設計寫作,更沒有交付給本人其論文最新進度,本人更無從、無理由將余先生的檔案寄給林智堅。」
陳明通還稱:「研究生寄送論文電子檔給論文指導教授,為求論述正確性及確認依據,依常理應是寄送完整論文電子檔,余正煌律師所謂先自行刪除引註,完全未見有任何舉證已實其說,本人不僅難以理解,更與一般經驗與論理法則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