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遭羈押一年後,台北地方法院5日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但附加多項限制條件,包括限制住居、配戴電子腳鐐、每晚需進行自拍報到等。

柯文哲在律師團今(8日)上午前往台北看守所律見後,終於同意由妻子陳佩琪籌措保證金辦理交保。法院裁定除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信義路住處外,還須佩戴電子腳鐐防逃,且不得接近機場、港口與海岸線。
法院特別規定,柯文哲每晚必須在限制住居地使用法院配發的個案手機自拍上傳報到。若需要在非限居地過夜,必須事先向承審合議庭報准。雖然限制住居不影響日常活動,但若要外出需確保能在規定時間內返回限居地完成報到。
此外,柯文哲交保期間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限制出境、出海期限為8個月。據了解,由於柯文哲具有全國知名度且案情受矚目,科技監控中心將嚴密監控其行動,若有違規情事可能立即被撤銷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