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七」了還沒退籍!劉世芳嗆韓國瑜:請白紙黑字寫清楚用哪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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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的國籍爭議持續延燒,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態,保障每一位立委在沒有後顧之憂下全心全意問政是他的天職,包含李貞秀在內。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0)日接受網路直播節目專訪時強調,立法院若要讓李貞秀行使所有立委職權,請白紙黑字把使用的法律寫清楚。

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照/中天新聞)
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照/中天新聞)

劉世芳表示,若韓國瑜或立法院高階官員這樣說,就是承認李貞秀的服務機關為立法院。她指出,不管是《國籍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立法院公務員執行的是根據法律規定,而非依據內政部長給的規定,因此無論哪個層級的公務員都要對法律負責。劉世芳強調,這並非針對個人,而是公務人員要對法律負責,不是對執行法律的公務人員負責。

劉世芳進一步質疑,李貞秀在就職前一日是否曾向立法院或內政部提交申請退籍的申請書。她表示,即使李貞秀倉促提出退籍申請,只要有戳章,內政部都願意承認,但現在的狀況就是沒有收到任何退籍申請文件。劉世芳更直言,從李貞秀宣誓就職至今,時間已經過了,現在剛好是「頭七」,所以內政部的認定是李貞秀沒有完成擔任立法委員的程序。

立法院長韓國瑜。(圖/中天新聞)
立法院長韓國瑜。(圖/中天新聞)

針對中選會已頒發當選證書的問題,劉世芳說明,當選證書還有一個重要步驟需要處理,必須經過中選會的委員會議追認。但目前中選會委員尚未就任,人數不足無法召開委員會,等同於新遞補的不分區立委都還沒正式就任。她表示,若中選會事後採用追認方式,也必須提出符合法律規範的依據。

劉世芳也澄清先前關於憲法法庭的說法,她表示上週主要是表達,因為李貞秀不具備完整立委問政資格,密件不能隨便提供,如果因此產生爭執,可能要到憲法法庭解決,而非到憲法法庭處理李貞秀是否能擔任立委的問題,因為《國籍法》第20條已經寫得非常清楚。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資料照/中天新聞)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資料照/中天新聞)

劉世芳強調,我國立委共有113名,目前只有李貞秀存在爭議,並非行政部會刻意要對抗立法院。她舉例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前立委李慶安因雙重國籍被解職的案例,指出法律的嚴肅性就在於此,不能因為任期已滿就認為解職是多此一舉,若國家不依法律行事,就不要談民主與法治。她表示,若李貞秀不被《國籍法》承認為合法立委,其合法性將備受質疑,現在要看立法院如何以智慧處理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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