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陳姓男子因到北市知名福州麵店用餐時,嫌食物沒煮熟,與老闆起爭執互毆,雙方互控傷害,事後陳男為求報復,竟然10度假冒老闆名義向麥當勞、摩斯漢堡、肯德基、必勝客等速食店,訂購數萬元的餐點,麵店老闆發現被冒名訂餐後,憤而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妨害信用、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陳男。
起訴指出,陳男與7-11超商白姓店員與糾紛,為求報復,於去年7月13日上午,即假冒白男名義,上網到達美樂披蕯店訂購一批披蕯、炸雞餐點,要求當天下午送餐至白男上班的超商門市,等店家送餐至超商,才知有人冒名訂餐。
前年陳男到陳姓老闆經營的福州麵店用餐,因自己覺得食物沒煮熟,私下向衛生單位檢舉,之後陳男騎單車經過該店時,陳姓老闆認為被陳男「弄」,雙方見面一言不合,進而互毆,事後雙方互控傷害。台北地院去年5月依傷害罪判陳男、陳姓老闆各拘役20日、15日。
但陳男因此心生不滿,為求報復,自去年7月17日至8月3日止,共10度以陳姓老闆名義,打電話或上網至麥當勞、摩斯漢堡、肯德基、必勝客等速食店狂訂總計披蕯、炸雞、漢堡等餐點,金額超過數萬元。但等店員送餐至麵店時,才發現遭冒名訂餐。
其中,陳男光在7月18日、20日一天內就分別冒訂5次、3次,陳姓麵店老闆不堪其擾,憤而報警提告,警方依據打電話及上網IP查出是陳男所為,將陳男送辦。
檢方認為,陳男上網冒名訂餐,造成他人困擾,涉犯行使偽造準文書、妨害信用2罪,另陳男冒名訂購的餐點,因非遭毀棄或損壞,主觀上也未使自己或他人獲取餐點,不構成間接毀損罪、詐欺罪。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