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2019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公告,台灣獼猴從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然而違法違規案件、人猴衝突問題日漸嚴重。對此,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田秋堇、浦忠成與葉大華提出調查報告,檢討農委會規劃不周之處;報告提出台灣獼猴收容機構已接近滿載。對此,農委會表示,未來不排除以無人島放養等方式,減緩動物收容壓力。
台灣獼猴調整為一般類,但人猴衝突案件未見改善。(圖/中天新聞)
根據監察委員調查報告,台灣獼猴自2019年由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後,各類違法違規案件及人猴衝突問題漸趨嚴重,顯示農委會規劃不周,未能考量台灣民間過去曾有飼養獼猴之陋習,忽視違法案件增加的警告,亦未積極查處違法事件,導致台灣獼猴相關撲殺、獵捕事件不斷增加。
監委調查,動保團體於台灣獼猴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後(2019至2022年間),曾接獲高達151件遍佈全台不當飼養獼猴之通報案件,其中一個案就有「購買飼養一隻台灣獼猴要價5、6萬元,販賣者表示因要取得小猴必須殺掉母猴,非常困難,所以才這麼貴」等說法,獵捕手段極為殘忍。
甚至有部分飼主將台灣獼猴養在鐵籠、項圈綁住的情況,更有諸多虐待情事。監委呼籲,自2022年9月30日起,台灣獼猴已列為禁止飼養及輸入之動物,民眾依法不得私自飼養,以維護台灣獼猴生存權益。
調查報告提到由於淺山地區人猴棲地重疊,人猴衝突及農損案件難以避免,雖然《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對於得予以獵捕或宰殺野生動物之規定雖訂有規範,
但農委會並未建立野生動物「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相關判定基準,逕由地方政府依個案認定,法規明確性確有不足。
另外,監察委員發現,根據調查報告內農委會提供資料,我國台灣獼猴收容量能最多僅307隻,其中以國立屏東科技大學246隻最多,然而目前各中心總共已收容270隻,量能幾近滿載。
對此,農委會表示,已經委請屏科大研究評估以整群獼猴野放可能性,未來不排除再以無人島放養等方式,以減緩動物收容壓力。
監察委員提醒,現今人類經濟活動範圍不斷擴張,與野生動物棲地重疊,為減少人獸衝突及增進民眾保育意識,教育宣導作為刻不容緩。
台灣獼猴遭不當飼養案件頻傳。(圖/翻攝自監察院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