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復仇過了頭!一位人夫被老婆懷疑出軌了13年,而這位正宮把懷疑付諸於實際報復,在臉書公開她認為是小三的女子個資、車牌、工作地點跟真實姓名,被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的法官日前以利用個人資料罪,判這位失控的正宮2月徒刑。
彭女公開小三林姓女子的車牌與個資,遭判刑2個月。(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istock)
據此案判決書的記載,這位正宮姓彭,小三姓林,全案發生在2021年3月17日至19日間,彭女懷疑林女跟自己的老公有不正當交往關係長達13年,她於是透過管道拿到林女的住家、店面地址、車牌號碼、銀行帳號、職業及本名等個資,在這3天把這些資料貼到臉書上,還附註「開了10萬的支票給小三」、「噁心的上等人完全不承認養小三13年,買BMW、買房、開護膚店給小三林小姐」,更在文章中tag林女工作的店家臉書帳號。
林女怒告彭女,全案鬧上台北地院,法官認定彭女只因懷疑老公外遇,就心生不滿公布對方的個資,難認她利用對方的個資是出於誠信原則、符合蒐集目的且屬於合理必要範圍,更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但書各款所列的免責事由不符,被告遇事不思理性處理,在網路上揭露他人隱私資訊,對林姓女子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法官審酌相關證據,一方面考量到彭女沒有前科,犯後坦承不諱,但彭女並未與林女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最終依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彭女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還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