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偕同數位前雙和醫院醫師於29日召開記者會,揭露院內性騷擾及職場霸凌案件。受害女醫師指控前任主管長期對多名女性同仁進行肢體與言語性騷擾,院方雖認定性騷成立,卻僅以記小過處分,且未主動通知申訴者懲處結果,引發外界質疑。

出面指控的女醫師表示,該名前主管無視母性保護原則,強迫懷孕醫師值夜班並承擔游離輻射風險,更以言語羞辱、計算「欠多少人情債」等方式進行性別歧視。受害者描述,曾有醫師在流產手術的恢復室中意識未清時,遭該主管假意探視卻乘機用雙手包覆、搓揉其手部。另有醫師指證,該主管以「討論職場霸凌案情」為由,於辦公室內強行握手、磨蹭,甚至說出「妳的手比我的熱」等言語。
受害者進一步指出,該主管曾於院內隱蔽處強行搓揉其手部、按捏後頸,即使當事人極力拒絕仍無效,甚至導致醫師情緒崩潰而不得不離職。受害者認為,雙和醫院作為醫學中心理應以最高標準看待職業安全與性別平等,但醫院未能第一時間隔離加害者保護受害人,申訴委員會也沒有善盡利益迴避職責,讓受害者提心吊膽可能遭秋後算帳。
工會指出,至少3名醫師提出申訴後,院方確實進行懲處,但對上述惡行卻僅「各記小過一次」。受害者強調,此主管行徑理應比照過往院內類似案例進行全院公告,但院方對該案懲處結果卻隱而不宣,甚至沒有主動將懲處結果通知提出申訴的被害者。憤而提出申覆的受害醫師表示,無法換來任何改變,醫院也始終拒不提供懲處理由和調查內容。
受害者提及,當事人完全無法得知調查內容,院方沒有公告懲處細節,也沒有針對該具有教職的主管向校方通報。該主管雖遭認定性騷擾,但至今從未向受害者誠心道歉,其目前仍擔任所屬醫學會要職,掌握學術資源與權力,令人擔憂其權勢恐令更多年輕醫師受害。受害者說,此案反映醫療體系長期忽視女性醫師處境以及權力結構失衡問題,事發後不斷向主管機關陳情,也多僅得到制式回覆,裁罰與監督更付之闕如,未來會循法規持續向主管機關申訴到底。
工會指出,雖然近期有推出「狼醫平台」,但倘若醫院沒有主動通報、衛生局沒有及時依據醫師法第25條移付懲戒,社會大眾當然不可能知道醫師違反性平規定的實績。與會者與受害女醫師呼籲,雙和醫院應徹底檢討在該案過程中的疏漏,深切反省其內部規章與性評程序執行是否真能保護被害者,及時對受害者謀求補救以實現回復式正義。對於主管機關的衛福部與勞動部,他們認為應全面徹查醫療體系的性平機制與申訴制度,對於不願或無力處理的醫院應嚴懲之並大張旗鼓公告其事蹟令其他醫院引以為戒,才不會讓性平願景淪為口號。

雙和醫院回應,該院對於任何涉及性別平等及職場性騷擾之申訴,均秉持零容忍原則,同時依相關法令與院內規範即時處理,絕無外界所稱消極作為、隱匿或包庇之情事。惟基於《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規定,須兼顧當事人隱私保護與程序正義,故未對外公開個案細節。該院於114年6月18日獲悉有同仁疑似遇單位主管肢體騷擾情事,隨即依規定啟動初步調查與關懷機制,當日即與該同仁確認事件經過,並提供必要之支持與協助,同時安排其辦公空間與被申訴人不同區域,可完全避免接觸。惟該同仁其後因個人職涯規劃,已於114年7月離職。
雙和醫院表示,該院依法通報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並於114年6月25日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成員包含兩名院內委員及一名經勞動部認證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院外專家委員,正式啟動調查程序。期間,另有兩名已離職之女性同仁分別於114年7月二28日及8月8日提出陳情,經評估後依規定併案處理。考量案件涉及範圍較廣,調查期限依法由原訂2個月展延為3個月,最終於114年8月25日召開結案討論會議。本案亦依規定通報校方,校方均依規定處理。
雙和醫院提到,調查期間共進行7次訪談,對象包含申訴人、被申訴人及相關證人,均採個別約談方式辦理,避免互相影響並確保調查公正性。經性別平等委員會114年8月25日決議,該案三位申訴人所提性騷擾申訴案均成立。該院於114年8月28日正式通知3位申訴人及被申訴人調查結果,並於同日召開人力資源規劃暨評議委員會,決議即刻卸除被申訴人之主管職務並依情節決定懲處結果,並於隔日即正式全院公告主管撤換事宜。
雙和醫院強調,該事件目前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尊重司法及避免影響後續審理,院方不便就個案內容進行任何評論或回應。該院將持續檢討與強化內部管理制度及性別平等教育,致力營造安全、尊重與友善之職場環境,並將持續配合政府、檢調及司法單位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