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73歲張介宗涉嫌連續殺害3名婦人並分屍棄屍案,今(14)日上午10時在高雄地方法院首次開庭。3名死者家屬此前向法院聲請參與訴訟,均獲刑事法庭裁准,張介宗出庭時竟當庭嗆法官表示自己已經器官捐贈,「快點判」。

碎屍魔張介宗案14日上午10點開庭,圖為他犯案時被監視器拍下。圖/中天新聞)
檢方調查,張介宗於去年(2024年)11月29日因不滿75歲黃姓兄嫂催促搬家,將其殺害分屍後再棄屍,今年1月18日在三民區公園結識75歲張姓婦人後,以相同手法再次犯案,2月2日在左營區殺了在萬年縣公園認識的71歲趙林姓婦人,並分8次將屍體棄置。

林姓被害者的兒子在張介宗被帶回犯罪現場時,於巷口攔截及拍打車窗。(圖/資料照,中天新聞)
全案於今年5月28日偵查終結,檢方將張介宗依犯殺人、損壞及遺棄屍體、竊盜、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等罪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但他落網後始終不願鬆口殺人,態度異常冷靜,今天全案首開庭也將讓他直接面對所有死者的家屬們。

林姓被害者的兒子衝上去要打張介宗。(圖/資料照,中天新聞)
而今天張介宗出庭時,竟然當著公設辯護人、死者家屬們面前拿出手寫信,邊念邊嗆法官說:「檢察官指控的犯罪都不是事實,我在幾年前已把器官捐贈給社會,與社會無爭,跟被害人們都是朋友,不可能殺害他們,我那麼矮小,要勒死身材高大的被害人談何容易,假如真的有行兇,樓上樓下的鄰居也會聽到聲響,死者掙扎的話我自己身上也該有傷,但都沒有啊!」

林姓被害者的兒子在巷口攔截及拍打車窗,被警方抱住。(圖/資料照,中天新聞)
張介宗也對自己被指控把屍塊丟河邊辯解:「我沒下到河邊怎麼丟?我本身有晨起運動的習慣,可以傳喚其他運動民眾作證,相信我講的就調查,不然就速審速判,不要浪費國家資源!」
張介宗被警方帶回案發現場釐清案情畫面。(資料圖/中天新聞)
張介宗繼續強調自己「不會上訴,別再傳喚我出庭,我被執行死刑後遺體請送高醫」,被求處3個死刑的他,看來是對犯行一點悔意都沒有。

警消案發後在運河裡打撈屍塊畫面。(圖/資料畫面,中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