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停飛後,有飛機滯留桃園機場,5年多來積欠相關規費新台幣4394萬8548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日前至桃機查封遠東航空所屬的MD-83型飛機一台,將辦理執行程序。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天表示,分署人員2月27日至桃園國際機場,查封義務人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長期停放占用停機坪、卻未繳納相關設施費用的MD-83型飛機一台。
桃園分署指出,遠東航空雖未辦理停業登記,但實質上已停業多年,該公司自民國108年11月起即未繳納場站降落費、安全服務費、機場服務費及其他應繳規費,累計至今積欠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4394萬8548元。
桃園分署表示,案經桃園機場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後,轉由桃園分署對遠東航空現在停放於桃園國際機場停機坪的MD-83型飛機進行行政執行程序。

桃園分署指出,該飛機為87年出廠,外觀老舊且部分地方有裂紋,起落架已生鏽嚴重;機場人員表示,該飛機本身構造已有嚴重受損,若欲飛行必須先全面澈底檢修,預計所需費用高昂;遠東航空未派人到場表示意見,也未說明如何清償積欠費用。
桃園分署指出,為維護飛航安全、確保民眾使用機場的正當權益,本案將盡速辦理執行程序,以貫徹行政院維護交通安全的政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