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USB硬碟勘驗出大包?律師驚喊「沒封袋」:證據無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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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今(5)日再開庭,今天將進行勘驗程序,要勘驗的證物包括都委會第783次會議、2021年8月10日便當會錄影,以及柯文哲被扣押的「A1-37」行動硬碟。

柯文哲5日借提出庭。(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5日借提出庭。(圖/中天新聞)

今天下午針對柯文哲行動硬碟進行勘驗,法官請庭務人員拿出硬碟原物,交給檢辯雙方輪流檢視。柯文哲律師蕭奕弘提出,為確保證據鏈完整,應該勘驗硬碟的image映像檔,而不應該勘驗原物,以免勘驗過程中造成檔案變動。法官為此一度休庭10分鐘,但臨時無法製作映像檔,最終還是以原物勘驗。

法官請庭務人員逐一打開檢方聲請勘驗的19個檔案,包括路徑「2024」、「財務」檔案夾之中記載「小沈1500」的「工作簿」excel檔,檢察官強調檔案的作者名稱都是「wen」,可見檔案確是柯文哲本人製作。下一個勘驗路徑「台北市長」、「中國大陸」、「2022」檔案夾之中的「補充」word檔,檢察官表示,這是柯文哲2022年出席上海雙城論壇的致詞稿口頭補充內容,有見諸新聞報導,證明確是柯文哲本人製作的文件檔。

下一個要勘驗路徑「台北市長」、「人事」檔案夾之中的「副市長」word檔,法官這時要求請庭務人員關掉所有投影螢幕,並表示接下來勘驗的檔案內容都與公眾無關,不再公開播送,以衡平被告隱私權。檢察官再論證檔案內容是柯文哲對副市長的主觀評價,沒人可給副市長這麼重的評價,證明硬碟檔案都是柯文哲本人的。之後的勘驗檔案都未再投影顯示,其中也並未包括外傳的不雅照、不雅片。

19個檔案都勘驗完畢後,蕭奕弘這才發現剛才看的是硬碟原物,再次強調應該勘驗image映像檔。法官質疑為何不事前提出?檢察官也稱,勘驗的標準程序就是直接勘驗原物。

蕭奕弘並表示,「A1-37」行動硬碟裡面有31萬餘個檔案,柯文哲對「工作簿」這excel檔沒印象,且office檔案的作者名稱只是電腦的代號,不是單一識別碼,不能單以此判斷檔案是柯文哲製作。

沈慶京委任律師徐履冰更直指,「A1-37」行動硬碟這個證物最大的問題,在於檢廉查扣之後到今天取出的過程,在其他案件的數位取證程序,行動硬碟查扣時就要套上封袋,任何單位打開了封袋,就要註明人員、時間、地點,還要以雜湊值計算報告證明原始資料未經更動,但本案「A1-37」證物並未做到依法應有的措施,若未能確保證據沒被汙染,則「小沈1500」這個記載的真實性就非常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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