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被關怕了?高雄城中城46死大火主嫌黃格格,羈押至今已近2年,案子至目前二審都判她無期徒刑,不過日前她聲請「無保限制住居」,旋即遭法院以「有逃亡之虞」為由駁回。
高雄城中城社區大火造成46死慘劇。(圖/翻攝畫面)
回顧發生在鹽埕區府北路「城中城」社區,在2021年10月14日凌晨2點多開始的這樁慘烈火警,起火點是1樓,堆了大量易燃物的現場迅速延燒,警消花了10小時才把火勢撲滅,但已經有46條寶貴人命喪生火窟。
當時火災現場畫面。(圖/翻攝畫面)
涉嫌放火的女子黃格格被依殺人跟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檢方具體求處死刑,案子到了高雄地院,依放火罪跟過失致死罪判無期徒刑,她與檢方都提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分院將其中的過失致死罪改依殺人罪論處,判決刑度仍與一審相同。
目前全案已到三審,黃格格提聲請「無保限制住居」,理由是她從檢方偵查開始,已被羈押至今快2年,並做無罪答辯,但二審合議庭調查結果指出,被告所犯放火、殺人重罪,對社會治安危害性重大,及涉案情節重大,其中殺人罪最輕本刑5年以上,甚至被地院判處無期徒刑,仍有逃亡之虞,裁定駁回,可抗告,黃格格害死46條人命的重案,仍有待最高法院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