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至今真相不明,又遭爆出被告、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的「自白」,強調該案是由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交辦。台灣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今(15)日發文陳述他所知的事實,並痛批「觀落陰」而來的「內幕」;他還感嘆,「不看新聞會與世界脫節,但是看新聞會與事實脫節」。
陳宥丞表示,整個案子的司法程序裡,除了頻頻發生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事,還有市府無法提供,但有人靠「觀落陰」,卻能看到的產發局條子之外;今天破天荒,與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專案小組召集人游淑慧議員友好的媒體,又獨家取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尚未定稿、尚未通過更尚未公告的會議記錄來做獨家新聞,連專案小組成員都是兩天前才拿到,媒體馬上就有熱騰騰的素材可以做獨家?原來屬於秘密會議的會議記錄,是可以這樣提供特定友好媒體使用的。
他進一步說,姑且不論該媒體如何取得會議記錄,新聞內容中提到「(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則說,市長室交辦下來的陳情案都會往上簽,重大爭議案件要由都委會研議;而在(市議員)洪健益追問下,黃景茂坦言,正式簽陳到市長由市長簽字同意送都委會。」這就是媒體刻意精心設計以偏概全要讓閱聽者接收到的部份資訊而已,並非全部的事實。
陳宥丞強調,真正的事實是,他在專案小組裡當面詢問過黃景茂,「京華城案從頭到尾有沒有任何上級的指示,要求你一定要給任何的容積或者一定要達成什麼樣的目標?有沒有任何人為的因素?特別的交辦?特殊的關係?」黃景茂當時也是斬釘截鐵表示:「當然是沒有所謂當面交辦,一切依程序辧理。」
陳宥丞還說,又或者市議員趙怡翔也曾經問了黃景茂:「都委會到底有沒有權力決定一個案子或者是一項容積獎勵的合法性跟適法性?是來自都發局?還是來自都委會?」黃景茂回覆說:「因為都市計畫案包括主要計畫、細部計畫,細部計畫在地方政府就決定,當然都委會做最後的裁決,都委會是共識決。」「如果不合理都委會就不會通過。」
因此,陳宥丞認為,當想要陷人於罪的時候,就只會告訴你說—替京華城插隊?黃景茂「自白記錄」曝光柯文哲親簽送都審會;但就是不讓大家知道,市長接到陳情案本來就會交下去給專業局處接手,而黃景茂其實更堅持一切都是依法定程序辦理,都委會也是認為合理才通過的。
陳宥丞說,他所說的才是事件的全貌,但有心的特定人和特定媒體,並不想讓人知道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