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嫌詐領助理費,21日遭台南地檢署搜索國會辦公室、台南服務處,她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黃姓服務處主任則被聲押,台南地院今(22)日晚間裁准。
林宜瑾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台南地檢署徹夜偵訊長達6小時到今日清晨,林宜瑾以100萬元交保,黃姓服務處主任則被檢方聲押。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黃姓主任犯行有相關證據清單可佐,足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疑重大。
法官認為,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黃姓主任畏罪逃亡、規避追訴審判程序的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法官並認為,黃姓主任供述仍需與相關共犯或證人對質詰問才能釐清案情,相關共犯涉案及分工情節仍待調查,認定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黃姓主任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