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收賄遭查辦,檢方三度聲押、二度抗告才成功。同樣弊案纏身的前總統陳水扁今(13)日表示,「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 網友傳來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

陳水扁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2008年12月17日,他遭起訴後當庭獲釋,中午抽籤由法官郭豫珍負責審理特偵組抗告案,在傍晚就作出撤銷發回決定。
2024年7月10日,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當天高院收到抗告卷證後迅速審理,審判長兼受命法官郭豫珍傍晚再度發回更裁。
同一位女法官的裁定,讓陳水扁直呼「巧合」。
跟扁案不同的是,鄭文燦遭聲押,民進黨內瀰漫著低氣壓,至今沒有綠營要角挺身辯護,府院黨及黨籍民代口徑一致,僅強調「勿枉勿縱」。
「旗袍法官」郭豫珍的興趣也受矚,曾以一幅關於司法的油畫創作「觀點:看誰看誰」,參加中華民國油畫學會舉辦的全國油畫展競賽,榮獲「陳銀輝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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