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驚現驚險騎乘畫面,11日一段影片在社群平台上迅速傳開,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影片中1名男子竟騎乘越野自行車,從北區公園路圖書館旁的地下人行道階梯上直接衝下,毫無減速地騎進地下道後繼續猛力狂飆,整段畫面如同極限運動表演,卻發生在公共空間,讓不少人看了直呼「太危險了!」

發文者語帶諷刺地表示:「地下道要設區間測速了吧?摔傷還要浪費健保資源。」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也跟進留言,痛批該名男子的行徑不僅危險,還容易造成他人受傷或公共設施損壞,實屬不負責任行為。
對此,台南市警五分局表示,該行為已明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5項規定,指出慢車駕駛人不得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違者可處以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罰鍰。此外,男子的行為也涉嫌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二款「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最高新台幣1萬2000元罰鍰。
警方強調,地下道屬於人行空間,設計初衷是為了保障行人安全,騎乘自行車尤其是越野型車輛在其中飆速,不僅可能造成人車碰撞事故,更影響公共秩序與安全,呼籲市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勿以身試法。(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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