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沒事?檢揪11台男星逃兵役 律師曝「得撐完5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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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男星王大陸日前砸百萬向「閃兵集團」購買造假醫療證明,以躲避兵役,檢警擴大追查,檢警今(14)日兵分多路帶回多名藝人,包括38歲歌手陳零九(陳志豪)、棒棒堂(Lollipop)成員39歲威廉(廖亦崟)、37歲「小蝦」陳大天(陳道賢)等等。對此,就有不少人疑惑,超過36歲逃兵被逮還要不要服兵役?律師李思漢就說明,檢察機關可在逃兵者滿36歲年底後的20年內提起公訴,「得撐到56歲才算真正安全下莊」。

男藝人廖威廉與其他共11名藝人涉及躲兵役。(圖/翻攝自Facebook@廖威廉)
男藝人廖威廉與其他共11名藝人涉及躲兵役。(圖/翻攝自Facebook@廖威廉)

據了解,陳大天、34歲「超克7」李銓疑似花費20至30萬,請「閃兵集團」協助製造血壓異常的假病歷來逃過兵役,而24歲舞台劇演員黃博石也以30逾萬價格找上「閃兵集團」,透過造假手法驗出高血壓,復驗時因是配戴機器在外監測,只要再找實際有高血壓的人當槍手,就能取得免役資格。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律師李思漢表示,依照《兵役法》第3條,男性滿18歲的「隔年1月1日」開始就算是役男,直至36歲當年年底才會退役,這意味著,如果今年某天滿36歲,不管有沒有滿37歲,過了今年12月31日之後就不再算是役男。

李思漢指出,根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逃兵最重可以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這類案件通常事證明確,加上當事人多半會認罪,法院便會判「易科罰金」或「緩刑」,不需要真的去坐牢,「但要注意,如果還沒滿36歲,除了要負刑事責任,還是得去當兵;滿36歲以上的人,處罰完就結案,不用再入伍」。

李思漢說明,逃兵者若已過36歲,只要接受處罰即可,不需要再補兵役,如果還沒到36歲,不僅要被法律制裁,也得乖乖入伍。

李思漢強調,依《刑法》第80條,逃兵的追訴期是20年,而這20年是從逃兵狀態「結束」之後才開始算,也就是說,檢察機關可在逃兵者滿36歲年底後的20年內提起公訴,逃兵者必須撐到56歲,才算真正「安全下莊」,不需再擔心還會被檢察官起訴。(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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