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完水果拿來支援輸贏?小黃行車糾紛亮刀 辯「不能在車上吃水果?」

記者陳奕廷/台北報導

張姓計程車運將,持水果刀下車嗆聲。(圖/警方提供)

準備車上吃水果,順手拿水果刀下車輸贏?北市文山區日前有一位張姓計程車運將,因為被後車按喇叭不爽,竟拿著水果刀下車嗆聲,對方開車跑去報案,張男被警方詢問持刀動機,竟辯稱:「啊我不能在車上吃水果喔?」警方聽了也傻眼,偵訊後依違反《刑法》恐嚇罪嫌,將張男移送北檢偵辦。

據警方表示,全案是發生在北市文山區政大一街,一位58歲的張姓計程車駕駛,因為行車時遭後方車輛按鳴喇叭致心生不滿,當場持刀下車與對方駕駛理論,嚇得對方立即駕車至指南派出所報案,該名民眾直奔派出所後驚魂未定,並直呼「對方車上有刀!」

張姓計程車運將,持水果刀下車嗆聲。(圖/警方提供)

 

文山第一分局獲報後立即進行處理,指南派出所警員李佳彥及詹鎧揚聽聞張姓駕駛車內有刀械,絲毫不敢大意,為避免現場情緒升溫,先將雙方當事人支開,並釐清案發過程。據報案人指稱,因為行駛在他前方的張姓駕駛車輛突然煞車,他下意識按一聲喇叭,但沒想到張姓駕駛數度放慢車速,因該路段路幅狹窄,已妨礙他的車輛行駛,鳴按喇叭後超車,超車過程中張姓駕駛卻搖下車窗怒嗆「哩洗勒BA沙小?」(你按喇叭按什麼意思?),雙方火氣上身,立即下車爆發口角,張姓駕駛一氣之下拿出預藏好的刀械走向他,他見苗頭不對,立即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

張男面對警方訊問,態度仍然火爆,竟嗆:「啊我不能在車上吃水果喔?」聽得警方無奈搖頭,偵訊後將張男依照違反《刑法》的恐嚇罪,移送北檢偵辦,文山第一分局也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理性處理,尋求調解或法律程序解決,對於不法行為,警方將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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