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台中市72歲林姓老翁因不滿樓上蔡姓女鄰居水管破損,導致他家天花板漏水,且經常在凌晨製造噪音,竟3度持疑似裝有尿液糞水的寶特瓶從蔡女住處門縫倒入,台中地院依恐嚇危安罪將他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老翁不滿樓上住戶噪音,凌晨到鄰居住處門前傾倒屎尿水,被法官依恐嚇危安罪判處拘役30日。(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判決指出,林男與蔡女均為台中市南區一處社區的3、4樓鄰居,林男認為樓上蔡女地板及水管破裂,造成他住家的天花板漏水,還刻意在凌晨製造噪音,因此在去年5月31日、6月4日、6月5日凌晨,持裝有疑似為尿液糞水的保特瓶,傾倒於蔡女的家門門縫,進而流入蔡女住處內。
蔡女心生恐懼,便向警方報案,調閱社區監視器發現是林男所為,檢察官依恐嚇危安罪將林男起訴。林男被逮後坦承犯行,但否認有恐嚇的意思,法官最終認為此舉確實已導致蔡女心生畏懼,依恐嚇危安罪將他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