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毒品詐騙監所爆滿!鄭銘謙盼少關人:修法延長罰金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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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來強力掃蕩詐騙集團與毒駕犯罪,導致相關案件大幅增加,全國監獄與看守所人滿為患。法務部長鄭銘謙上週在檢察長會議中,指示全國檢察長針對短期自由刑案件應積極運用易科罰金、社會勞動等替代處分,以期減輕監所收容壓力。

法務部長鄭銘謙。(圖/中天新聞)
法務部長鄭銘謙。(圖/中天新聞)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矯正署統計,目前全國監所收容人數已超過6萬6千名,超收比例達4.6%。受國內人口分布密度影響,西部監所面臨處遇空間與人力嚴重不足的困境。基層監所管理員因此陷入「過勞」與「熱昏」的雙重危機,民眾黨立委曾於8月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重視改善。

鄭銘謙表示,為紓解監所收容壓力,法務部已採取多項措施。法務部已修正「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將易科罰金分期期限從原本的8期(每期1個月)延長至12期。

鄭銘謙指出,為避免檢察官與書記官因延長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間及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面臨辦案期限壓力,法務部於8月底修正「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新規定明確指出,罰金或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間、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均不列入刑事執行案件9個月辦案期限計算。

法務部官員表示,為減少輕罪輕刑受刑人入監,檢察官在偵查期間可依職權對犯微罪者予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蒞庭檢察官可向法官建請緩刑宣告;執行檢察官則就短期自由刑(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案件強化運用易科罰金與易服社會勞動。其中易服社會勞動以每六小時折抵一天刑期計算。

矯正署官員強調,將妥適實施前後門刑事政策,針對短刑期、非危害民眾安全之輕微犯行者,透過易服社會勞動及易科罰金等易刑替代處分降低入監人數。同時將覈實從速審查假釋,協助低再犯風險及高復歸成效者更生,進一步減少在監人數。此外,矯正署已規劃四大措施紓解收容人數,並提供值勤空間通風與降溫設備,確保同仁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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