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閃兵遭判刑!役男喊冤被擄到詐騙園區 逆轉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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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潘姓役男2024年赴泰觀光,不幸遭詐團押至緬甸園區索贖金。期間因未能返國服役遭公所催告,一審被依妨害兵役罪判刑3個月。直到2025年獲救返台服完兵役,二審法院認定其遭禁錮行動受限,日前撤銷原判改判無罪。

潘姓役男2024年赴泰觀光不幸被綁至緬甸園區,期間因無法返國服役遭判刑,直到2025年獲救返台後順利翻案。(示意圖/中天新聞)

根據判決書,潘姓役男於2024年3月申請短期觀光前往泰國,原定最遲應於同年7月返國服役,不料入境泰國後即遭接應人員帶走,隨後被迫轉移至緬甸園區,遭當地具武裝勢力的詐騙集團控制人身自由並勒索新台幣50萬元贖金。

潘男在意識到狀況不對後,第一時間曾聯繫家屬並傳送定位求救,其姊也隨即向警方報案。由於家屬無法籌措巨額贖金,潘男持續遭困於園區;期間台中市大雅區公所雖依法發函催告服役並辦理公示送達,但他因受制於詐騙集團而無法脫身。

直到2025年5月中泰兩國聯合打擊打詐園區,潘男才獲軍隊救出遣返回台,且返國後已按時服完兵役。先前檢方認定潘男經催告仍逾期未歸,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8款意圖避免常備兵徵集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台中地院一審簡易庭審理後判處潘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潘男不服提起上訴,強調自己絕無逃避兵役意圖,純粹是遭擄走並控制人身自由。台中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重新審理後指出,家屬在潘男失聯初期即已報案,通訊紀錄亦證實其曾多次向家人求救並表達想回台灣,足以證明其確遭武裝詐騙集團囚禁控制。

法院審理認為,潘男遭武裝詐騙集團控制自由,客觀上無法自行回台服役,難認有逃避兵役意圖。因檢方舉證不足,法院日前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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