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嬰幼兒營養補助上路!每月2千 最高可領2.4萬

分享:

屏東縣宣布凡114年1月後出生、首次設籍屏東,且父或母於嬰幼兒出生當日設籍滿一年者,可申請每月2千元、連續12個月補助,共計2萬4千元,預計每年約4千名嬰幼兒受惠,115年1月起正式開放申請。

屏東縣宣布凡114年1月後出生、首次設籍屏東,且父或母於嬰幼兒出生當日設籍滿一年者,可申請每月2千元、連續12個月補助。(圖/屏東縣政府提供,下同)

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為讓新手爸媽從孕期、產後到育兒階段都能獲得完整支持,縣府社會處規劃「育兒三部曲」,包括提供孕婦價值6千元的好孕車券、開放第一胎即可申請價值2萬元的月嫂服務,以及未滿一歲嬰幼兒營養補助,希望透過每月補助2千元營養金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周春米指出,面對少子化趨勢,縣府近年積極營造友善育兒環境,除推出「育兒三部曲」外,今年起也將第二名新生兒生育津貼調升至3萬元。她說,屏東是全國唯一同時提供生育津貼、月嫂服務及嬰幼兒營養金的縣市,未來將持續完善托嬰中心布建,並加強培力托育人員及專業月嫂,期望能即時給予新手爸媽最直接、有感的貼心照顧。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屏東助好孕政策自109年開辦到宅母嬰照護服務至今,已培力235位月嫂、提供近5千名產婦專業照護。111年推出的好孕車券也成為許多新手家庭重要後盾,盼透過發放營養補助金,讓每位新生兒都能獲得充足且穩定的營養照顧。

記者會邀請三位媽媽分享使用助好孕服務的心路歷程。吳昭瑩表示,在產後夜晚幾乎無法休息的日子裡,月嫂到宅照護成為她最溫柔的支撐。徐廣妍分享,引產後仍獲縣府到宅母嬰照護媒合平台持續關懷協助,好孕車券在家人無法陪同時成為最即時支援。周佳如說,有月嫂與營養補助一路相伴,讓她感受到爸媽不再單打獨鬥,而是全家一起被接住的力量。

社會處提醒,114年出生嬰幼兒可溯及申請營養補助。若嬰幼兒於114年5月出生,115年1月開放申請時,將優先補發114年5月至114年12月的補助金共計1萬6千元,並自115年1月起改為按月發給,申請期限須於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補助期間最高以12個月為限。

115年以後出生者則需在滿一歲前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規定可透過便民服務平台查詢,或致電1999便民服務專線、社會處婦幼科08-7322930洽詢。縣府表示,申請方式全面簡化,民眾只需透過「屏東縣便民服務平台」線上申請並上傳身分證、戶籍資料與郵局帳戶封面即可。

留言衝人氣 1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