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機車使用密度在全世界數一數二,每個地方都可見到機車騎士,但有些地方車位較少,導致違停的情況日益增長,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就列出8個可以停放機車的情況,底下帶大家一次看。
(示意圖/中天新聞)
包含寬度3公尺以上人行道,未設禁止停車標誌,可停放機車,須以垂直道路方向,靠道路側停放,並留設行人通行空間;寬度3公尺以上騎樓以垂直道路方向停放機車;寬度3公尺以上騎樓以垂直道路方向停放機車,且留設店家出入空間;人行道機車停車,依指示方向停放於機車停放區內;寬度3公尺以上騎樓,於柱與柱間,以垂直道路方向停放機車,並留設行人通行空間;寬度3公尺以下人行道禁止停車,機車可停放於寬度3公尺以上騎樓;寬度未達3公尺公有人行道與無遮簷人行道齊平,且合併寬度達3公尺以上,可停放機車,以靠道路側,停放1排為原則;騎樓、人行道寬度分別各達3公尺以上,騎樓、人行道分別可停放機車,以靠道路側,停放1排為原則。

正確停車樣態。(圖/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
以上8種皆為可以停放機車的情況,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到,由於騎樓、人行道的規畫多樣且複雜,能否停放機車得依現場情況而定,不過除了畫有禁止停車標誌或標線者外,寬度在三公尺以上者可停放機車及自行車,應垂直於道路方向,無障礙坡道應保留三公尺迴旋進出空間。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也提到,機車停放於騎樓時,以停放「靠道路側」且柱與柱之間為原則,另一側留設行人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