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兩情相悅變調!她路邊「口」完拒絕被更進一步 他停不了硬上...下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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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跟你說不要,那就是真的不要!高雄日前發生一起夜店認識的男女續攤「街頭激情」,女方幫男方「用嘴巴服務」後,被要求更進一步發生性行為時拒絕,但男方慾火高漲仍舊硬上得逞,造成她身心創傷得就醫服藥,甚至害怕跟異性「四目交接」,男方最後被依判3年2月,他不服上訴一直到最高法院,但都敗訴全案定讞。

一對夜店相識的男女激情後變調。(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據判決書記載,全案發生2020年8月7日凌晨2點多,地點在高雄市苓雅區某家pub,平時從事調酒師工作的男方「阿國」(化名),在店內搭訕一位女子小真(化名),雙方相談甚歡,酒精催化下情投意合,走到店外附近的騎樓激情接吻、愛撫,又轉往附近巷口路旁,持續親密肢體接觸,小真也幫阿國「用嘴巴服務」。

但過程中阿國慾火難耐,想更進一步,小真此刻突然拒絕,並且想直接離開,不過仍被阿國抓住拉回,並且性侵得逞,她衣衫不整跑回pub門口崩潰大哭,經保全人員發現後幫忙報警。

全案鬧上高雄地方法院,小真表示那天以後不斷做惡夢,精神上也出問題,持續吃了將近1年的藥,還是會想到當天可怕的一幕,現在也沒辦法接受去人多的地方,有時候會害怕跟異性四目交接,請求法官依法加重阿國的刑責。

法官審酌阿國對犯行坦承不諱,也積極與小真和解彌補過錯,但未獲得諒解,判刑3年2月,不過案子到了二審高雄高分院,阿國卻翻供堅持雙方從頭到尾都是兩情相悅,法官雖認為所辯不足採,但檢方未上訴,依法量刑不能比原審重,因此刑度不變,阿國不服繼續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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