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義消日前在KTV消費時,借酒裝瘋硬上傳播妹,挨告還硬拗是對方先坐上他的大腿,對他強行侵犯,結果傳播妹拿出驗傷證明後,法官判他有期徒刑3年8月,事後他竟以義消救災回饋社會請求輕判,二審改判1年10月,緩刑4年。
擔任義消的謝姓男子硬上傳播妹後,以救災回饋社會請求輕判,二審改判1年10月,緩刑4年。(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擔任義消的謝姓男子在2020年10月3日上KTV消費時,找來傳播妹小如(化名)來助興,酒過三巡之後竟將小如壓在沙發上硬上得逞,導致小如身心收創外,全身還有多處抓傷。
法院審理時,謝男在辯稱是小如先拉他的手去摸她下體,之後坐上他的大腿硬來,但法官檢視小如提供的疑似強行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因此不採信謝男的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謝男有期徒刑3年8月。
事後謝男上訴坦承犯案,除了與對方50萬元和解以外,還稱自己工作之餘有擔任義消,到火場救災,以實際回饋社會的行動,彌補自己犯下的錯誤,希望法官輕判。
二審法官審酌謝難以得到對方原諒,另義務參與消防救火工作,他因一時失慮而犯案,犯後深感懊悔,改判謝男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但必須進行40小時義務勞務,參與法治教育4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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