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注意!交通新制「1年違規累計12點」 駕照吊扣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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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交通局施行新制違規記點後,短短一個月舉發案件高達10萬件,其中近6萬件的交通違規駕駛人涉及違規記點處分,若一年內記點累計12點,將被吊扣駕照2個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新制已於112年6月30日上路。(圖/中天新聞)

台南市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今(112)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增訂第63條之2規定,對於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闖紅燈及測速照相、民眾檢舉等「逕行舉發」案件,因為不是警察人員當場攔查告發,無法直接辨識駕駛行為人,所以其違規行為應記違規點數者,若車主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於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辦理歸責他人者,則記點於車主。

交通局統計,6/30違規記點新制施行後至7/31為止,記點件數前十大違規態樣分別為:超速(記1點)、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記1點)、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記1點) 、闖紅燈(記3點)、駕駛人爭道行駛(記1點)、違規臨時停車(記1點)、違規停車(記1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違反管制規定(記1點或2點)、紅燈右轉(記1點)、超速40公里以上等危險駕駛(記3點)。

交通局說明,汽(機)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者,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依對行車安全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1點至3點,駕駛人於1年內違規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並應接受道安講習。

交通局提醒,民眾如想了解自己有無違規記點及目前違規點數累計情形,可以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輸入身分證號與出生年月日查詢違規記點紀錄;或於便利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多媒體機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時,亦可得知該項違規應記點資訊。
 

台南市交通局表示,若一年內記點累計12點,將被吊扣駕照2個月。(圖/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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