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陽明山仰德大道2017年泵浦車失控撞民宅導致4死9傷,負責維修保養的技師被法官認定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年6月定讞;另工程行負責人被判2年宣告緩刑5年。
判決指出,2017年7月19日,阮姓司機駕駛混凝土泵浦車行經仰德大道下山時,突然剎車失靈撞上民宅並波及22輛汽機車,造成4死9傷慘劇,其中工程行業者陳美蘭二審坦承車輛超載並移除手剎車,因與被害家屬和解,判他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
另外負責維修保養的技師盧志宏辯稱更換二手差速器時,有確認過插銷沒有斷裂,並且動到速驅動齒輪固定螺帽,所以沒有過失,但法官調查後,發現早在2016年12月7日,盧志宏更換後差速器就「已斷裂」,有明顯過失,一二審皆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年6月,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