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來自馬來西亞的歌手丘沁偉,日前因架設網與北市前議員楊實秋的兒子因故鬧翻,結果竟在網上連發11篇文報復,還罵他「下海當男妓」遭楊提告。經法院審理後,丘沁偉遭判刑6個月,執行完畢後得驅逐出境。
大馬歌手丘沁偉遭判刑6個月,執行完畢後得驅逐出境。(圖/資料畫面)
曾以一曲《我們回家,好嗎》受到好評的大馬歌手丘沁偉,近年涉及多起刑案頗受爭議。根據判決指出,丘沁偉在2020年與楊實秋的兒子因架設網路起衝突,今年10月在摩鐵吸毒還被檢舉,而邱這1年來也沒閒著,陸續PO出11篇文章,除了公布楊的個資以外,還罵他說「仗著老爸濫訴成性」、「騷擾女性」甚至指他「下海當男妓」。
法院審理時,認為丘僅因個人恩怨,以不理性發上在網路上發表足以貶損楊名譽的內容,還貿然使用告訴人個資,依法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另因丘為逾期居留,執行完畢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