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法官太兒戲?陸男捉姦被控敲詐入獄半年 再審改判「無罪」惹網群嘲

大陸山東一名男子因撞破妻子與他人偷情勃然大怒,經協商後獲得情夫給予的一筆金錢,誰知反被對方以敲詐勒索罪提告,入獄6個月。出獄後他堅持申訴,經當地法院重審後被判無罪。這一新聞登上新浪熱搜後,引發大陸網友群嘲。

陸男因撞破妻子偷情獲得情夫給予的金錢,不料遭對方以敲詐勒索罪提告,入獄6個月。(示意圖/unsplash)

據陸媒《揚子晚報》8日報導,山東省淄博路姓男子因當場抓獲妻子張某與情夫劉姓男子在酒店偷情,與劉男協商後獲得2.5萬餘人民幣(約11萬多新台幣)。劉男向警方報警後,路男被控敲詐勒索罪。

2021年11月,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路男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約2.3萬新台幣)。淄博中院二審仍維持原判。

此後,路某某及其父親以「事實認定確有錯誤,證據不確實、不充分,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等為由,其向山東高院提出申訴。 

2023年6月,山東高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判決、原裁定部分事實不清楚,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據此決定由淄博中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2024年1月16日,該案在淄博中院開庭再審。

10月8日,據路男的辯護律師透露,法院開庭改判路男「無罪」,理由是劉男的行為違背公序良俗,對本案發生存在重大過錯,原告路男接受該筆欠款是劉男主動提出與路男協商後的結果,並非出於非法佔有劉男財物的目的,其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

路男遭控敲詐勒索罪入獄半年,出獄申訴後法院改判他無罪。(圖/翻攝自微博)

這一新聞登上新浪微博熱搜後,不少大陸網友對法院前後不一的判決感到疑惑:「已經坐了半年牢怎麼辦?」「收錢這個邏輯是怎麼來的?」「這不算仙人跳嗎?」

也有人表示路男並不無辜:「2.5萬(人民幣)就把老婆賣了。」「綠帽補償款。」

還有人開酸劉男太狡猾:「西門大官人:早知道用這招送武大進去了,免得又要了一條人命。」

留言衝人氣 1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