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前立委黃國昌遭爆料,名下的汐止區水源段土地,違反土地使用,也沒有申請停車場登記證。申請截止期限就在今天,但新北市府說,到下午4時止,未收到申請資料;若未及時申請,將處3000元罰鍰,並限期改正與列管稽查。另違反土管使用,一個月內若未改善,將依規定裁罰6萬元。
前立委黃國昌。(資料照/取自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女兒名下地段的水源路停車場。(資料照/塗豐駿攝)
黃國昌和他女兒在汐止水源地持有土地,被爆料屬都市計畫區內的保護區用地。新北市府勘查確認,黃國昌名下水源段163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其女兒名下162地號土地是都市計畫內的「保護區」。
黃國昌先前表示,163地號為既成道路,另162地號土地已租予他人使用,對改建成停車場並不知情。他說已轉知承租人須依規定辦理,否則將依約收回土地。
新北市交通局13日發函黃國昌,若有作停車場需求,應於15天內向交通局申請設置許可。依法令規定,最晚到今(29)日晚間11時59分止,若未申請,將處3000元罰鍰,並限期改正與列管稽查。
另162地號是都市計畫保護區,違反土管使用,城鄉局21日函告申請人1個月內改善,若未改善將依規定裁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