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確定贏了!NCC糗遭打臉26連敗 3案濫罰160萬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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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台2019年在節目《大政治大爆卦》、晨報新聞、晚間新聞批評農漁產滯銷、登革熱等,遭NCC依各裁罰60萬元、60萬元、40萬元,提告抗罰,最高行政法院判勝訴免罰確定。

中天大樓。(圖/資料照)
中天大樓。(圖/資料照)

中天新聞台2019年播出3段節目遭裁罰,分別為:3月28日《大政治大爆卦》播出標題為「拚外交、農漁產滯銷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節目內容;6月19日晨報新聞播出標題「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卡救命錢養蚊滅韓?」新聞內容;7月1日晚間新聞播出標題「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新聞內容。

NCC經2020年2月12日委員會認定,3段節目內容任由來賓謾罵行政機關首長,以不完整偏頗資訊誤導民眾認知,各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眾利益」裁罰60萬元、60萬元、40萬元。中天對此提起行政訴訟抗罰。

NCC大樓。(圖/資料照)
NCC大樓。(圖/資料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22年認定,NCC裁罰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是處罰「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眾利益」者,但中天遭裁罰的3段內容,分別有鳳梨價格低落、高雄市政府向中央申請登革熱防疫補助的事實為依據,均已盡查證義務,中天有相當理由確信傳播內容為真實,且並無任何損害公共利益情事,因此NCC遽認中天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有錯誤」,NCC另以未衡平報導作為裁罰理由,則是「逸脫」《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文義範圍,法官認定NCC裁罰處分有違誤,判決撤銷。NCC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去年11月判決,同樣認定中天並無違反事實查核原則,駁回NCC上訴,判決中天勝訴。

最高行政法院。(圖/報系資料照)
最高行政法院。(圖/報系資料照)

NCC又提起再審,質疑最高行政法院「適用法規顯有錯誤」,NCC引用「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關於言論自由的釋憲,聲稱《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所稱「事實查證原則」是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機關NCC享有判斷餘地。

最高行政法院上月底判決認定,憲判字8號判決並無關於《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所稱「事實查證原則」為不確定法律概念而NCC享有判斷餘地之闡述,NCC再審之訴顯無理由,應予駁回,判決中天勝訴確定。

NCC累積26連敗。(圖/中天新聞網製圖)
NCC累積26連敗。(圖/中天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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