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軍審還不夠!? 沈伯洋放話直接設「國安法庭」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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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今(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會後宣布,為因應中共滲透、統戰威脅,將恢復軍事審判。有網友質疑此舉將違反大法官釋字436號解釋,「戰時」才適用軍法。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不但力挺軍法復辟,甚至還表示「直接弄國安法庭」更好。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圖/中天新聞)

賴清德今天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後,宣布全面檢討軍事審判法並提出修正,將恢復軍事法庭制度,讓軍法官與檢調司法機關共同協力,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刑事案件。

由於現行軍事審判法在2013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過大法官釋字436號解釋,從那天起,平時軍人如果犯罪,都將由一般法院管轄,而不是交由軍事法院進行軍事審判,只有在戰時現役軍人所犯為,陸海空軍刑法或是其他特別法,才會由軍事法院進行審判。

沈伯洋認為設「國安法庭」更好。(圖/擷取自Threads)

沈伯洋先是在Threads上發文稱,「今天總統府的記者會,讓我感到頗為激動,這真的是多年的期待」;不過,遭到網友質疑,恢復軍法違憲,「請問『撲馬』對於賴清德說恢復軍事審判法庭跟釋字436號意旨的意見?民進黨是不是想表示自己跟國民黨一樣水準?反正現在憲法法庭跟廢了一樣」。

沈伯洋直球面對問題,「我還是覺得直接弄國安法庭會比較好 ,理由很簡單,因為軍人滲透的案件通常有中間人,但是那個中間人未必是軍人。我們的版本是國安法庭,會朝這個方向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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