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的李姓男子成立詐騙集團,利用未經核准的境外公司推出「優存方案」和「固定配息」等投資計畫,誘使民眾投資外匯,承諾每月可獲得5至7%的利潤。該團伙通過網絡及說明會宣傳,吸引上百人投資,但實際上無任何實際投資行為,非法吸金超過10億元。
38歲李男詐騙集團吸金10億,41人落網。(圖/翻攝畫面)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報案後,歷經長期蒐證,於今年6月和8月在台北與台南發動兩波搜索,逮捕李男及其團夥成員41人。警方查獲現金7300餘萬元、進口轎車4輛及大量證物。
該案嫌犯目前已全數移送台南地檢署,將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證券交易法及詐欺罪等罪名進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