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角力國家代表隊!他淪詐團車手遭逮 和解金靠媽代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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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葉姓男子曾是角力國家代表隊選手,因運動傷害無法繼續從事角力,誤入歧途加入詐騙集團淪為車手。經手數百萬元贓款卻只獲得1.5萬元不法所得,二審改判4年徒刑、併科罰金16萬元,與4名受害者達成和解,由母親協助分期給付賠償金,案件未定讞,目前仍在押中。

台中葉姓男子曾是角力國家代表隊選手,因運動傷害無法繼續從事角力,誤入歧途加入詐騙集團淪為車手,後來遭到逮捕被判刑。(示意圖/AI生成)

詐騙集團假借虛擬貨幣門市名義

根據判決書,葉男於2025年8月加入詐騙集團,同夥出資在台中市租置店面,掛牌成立「鑫闔科技公司」,對外佯裝實體虛擬貨幣門市。詐團成員透過社群平台以投資為名誘騙民眾,葉男則負責最底層的車手工作,負責接收及轉移贓款。

此案至少7名受害人受騙,單筆最高面交金額達180萬元。葉男共經手634萬元贓款,但因職位最低,實際所得僅1.5萬元。一審法院依組織犯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判刑4年10個月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並沒收扣案手機。

上訴主張家庭困難盼從輕量刑

葉男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辯稱自己大學肄業,擔任司機月薪約3.8萬至4萬元,父母離異,家中經濟全靠母親一人獨撐。他主張為分擔家計才受誘惑加入詐團,且已與4名受害人達成和解,由母親協助分期給付賠償金,承諾未來會尋求正當工作,懇求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葉男在聲請具保時進一步說明,自己無前科、有正當工作,為初次犯案,過往體育表現良好,曾擔任角力國家代表隊選手。他強調後因傷無法繼續從事角力運動,需長期復健恢復身體,在此困境下誤入歧途。犯案後深感悔恨,盼復健後能繼續往體育界發展,將生活回歸正軌。

二審合議庭認一審量刑無違誤,惟綜合考量葉男犯罪動機、手段及智識程度,改判4年徒刑、併科罰金16萬元,仍可上訴。葉男強調爺爺中風住院需人照顧,目前和解金由母親代墊,盼交保後能工作賺錢分擔家中經濟,但法院駁回其具保聲請,葉男目前仍在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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