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越南籍女移工去年酒後騎電動自行車自摔遭送辦,檢方緩起訴處分但須繳公庫9萬元,因未如期支付逃逸又被起訴判刑3月有期徒刑並驅逐出境。

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理一起逃逸移工酒後騎車自摔案件,越南籍逃逸移工范氏金銀(PHAM THI KIM NGAN)因未依規定繳交緩起訴處分金,且已成為失聯移工,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並於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越南籍女移工范氏金銀(PHAM THI KIM NGAN)2023年4月23日晚間9時許,酒後從高雄市鳳山區騎乘電動自行車返家途中,行經小港區時不慎自摔,經路人報案由救護車送醫,警方到院時發現她身上飄散濃濃酒氣,檢測後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2毫克,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高雄地檢署原本對范女緩起訴處分,要求她須於期限內繳交給公庫9萬元,未料她接獲催告後仍未如期繳納,檢方依法公告撤銷緩起訴處分並重新起訴,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發現范女不但沒繳交罰金,更自今年3月21日起逃逸被登記為失聯移工。
法官認為范女飲酒後仍騎乘動力交通工具,不但危害公共安全且非法滯台,顯見法治觀念薄弱影響社會治安,最後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並命令她在刑期執行完畢或獲赦免後依法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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