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方便,藥品與保健食品也能滑手機下單,但網路上的藥品並非一般商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藥劑科總藥師陳俊延提醒,網路購藥有法規限制,看到速效、低價或名人推薦更應先查證,避免傷身又傷財。

依食藥署規定,目前網路通路僅限符合資格的業者販售「乙類成藥」,其餘藥品一律不得透過網路、電視購物等非實體管道販售。合法販售乙類成藥的業者,包括合法登記的藥商、藥局,以及依法可兼營乙類成藥的店家,且必須公開透明揭露業者資訊並遵守廣告規範。
陳俊延提醒,民眾在網路上看到藥品廣告時,應先確認業者與商品是否合法,不要因價格便宜、宣稱速效或名人推薦就盲目購買。此外,個人自用的藥品絕對不能在網路上轉售,無資格者在網路賣藥也將觸犯《藥事法》。
網路上常見「快速減重」、「降血糖」、「純天然無副作用」等宣稱,也可能涉及違法。依法只有「藥品」能宣稱療效;標有小綠人標章的「健康食品」僅能宣稱保健功效;一般「保健食品」則以一般食品管理,不能宣稱療效。

因此,網購來路不明的產品,不僅無法確保品質與安全性,也可能違法摻雜未標示或未經核准的藥品成分,食用後可能傷害身體並觸法。
至於保健食品,雖然可以透過網路購買,但也不代表「天然就安全」或「吃越多越好」。保健食品無法取代藥物治療,部分成分還可能與正在服用的藥物產生交互作用。購買前應仔細確認成分與標示,若看到宣稱「能治病」、「可停藥」的產品,更應提高警覺。
陳俊延強調,別讓網路偏方成為健康陷阱。購買藥品應選擇合法實體管道;選購保健食品則應理性判斷,不輕信神奇功效。若有身體不適或用藥需求,應就醫或諮詢藥師,多一分查證,少一分風險,才能守護健康與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