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8旬的大陸知名書畫家范曾,日前宣布與小他50歲的嫩妻下一子,並與前妻兒女「斷絕關係」,引發熱議,法界人士指出,親生子女與父母的血親關係,無法透過單方聲明解除,因此聲明「斷絕關係」,法律上難以成立。

陸媒《法治日報》報導,大陸中央黨校政治與法律教研部教授劉銳表示,法律上的子女關係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以及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親生子女與父母的血親關係,無法通過單方聲明解除,也不可協商解除。即便是聲明斷絕關係,法律上並不成立。」
劉銳認為,至於繼子女關係,劉銳解釋,「即使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解除,法律也有嚴格限制,不能隨意斷絕。」劉銳表示,聲明「斷絕關係」並不改變法律上的義務和權利,「父母若喪失勞動能力、生活困難,仍可依法要求成年子女贍養;繼承權也不因單方聲明而自動消失。」
劉銳補充,根據大陸《民法》規定,繼承權喪失的情形,包括故意傷害被繼承人、虐待或遺棄等嚴重情節,若僅是聲明斷絕親子關係,不屬於法定喪失範圍。劉銳提醒,公開聲明斷絕親子關係更多是「情感表態」,並不能取代法律程序,涉及財產繼承和贍養義務的問題,仍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