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前主管性侵少女害輕生「再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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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日前發生一位17歲少女輕生事件,生前控訴遭麥當勞時任一位李姓男主管性侵,母親悲憤提告後士林地檢署以罪證不足不起訴,高檢署對此認定偵查不完備發回續查,但士檢今(5)日仍作出相同處分,外界一片譁然。

該名李姓麥當勞前主管目前再獲不起訴處分。(圖/翻攝Threads)

回顧整起悲劇,2024年11月間這名少女跳河結束生命。同年12月14日,母親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悲痛質問:「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為長達一年被麥當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利對她性侵。」

可憐的受害少女一條寶貴生命就此殞落。(圖/翻攝Threads)

母親透露,家中經濟狀況不佳,女兒16歲時便在離家500公尺外的麥當勞打工貼補家用。她在文中寫道:「女兒什麼都不敢說,自己偷偷去看醫生,她才16、17歲,那個人竟然下得了手。」母親表示,女兒後來終於辭職並鼓起勇氣報警,也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但公司除了快速開除涉案主管外,「對我們就沒有任何交代或慰問。」

士林地檢署。(圖/資料畫面,陳奕廷攝)

根據公開資料與少女的母親陳述,死者於2022年8月開始在麥當勞工作,2024年2月20日提出離職,並且在3月3日向警方報案,指控遭李姓主管性侵,及再同年3月25日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由於性侵屬刑事偵查範疇,麥當勞方面僅能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處理性騷擾部分,李男最後在2024年5月間遭公司開除。

在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檢察官傳喚少女到案說明,少女起初表示遭性侵6次,後來改口稱被性侵10次,前後供詞出現不一致。李男在檢察官面前聲稱曾與少女短暫交往,分手後仍維持朋友關係,甚至在少女另交新男友後,兩人仍有聯繫。李男出示的通話紀錄中,檢方認為並未發現任何違反意願的對話內容。

檢方也傳喚其他證人訊問,最終認為李男未涉有任何妨害性自主的犯行,依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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