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路不拾遺本是美德,但最近一位民眾撿到皮夾送往警局後,卻接到警方電話,因皮夾內有東西遺失,失主將提告拾獲民眾。儘管失主表示因各種原因讓他「沒辦法不提告」,眾人仍不買帳。
拾獲皮夾的民眾在臉書社團「汐止集團」發文,他表示日前下班返家途中,在路邊撿到1個皮夾,裡面有1000元新台幣、多張證件,他隨即將皮夾送至警局。怎知隔天就接到警方來電,他透過電話得知,失主表示皮夾內少了1000元,且要提告拾獲者。
貼文曝光後,吸引不少網友留言討論,「難怪〈禮運大同篇〉裏面不是說撿到東西送警局,他是說路不拾遺,就是路上看到有人掉東西,不會有人去撿起來,這樣才是世界大同啊」、「現在想要好心幫忙時都要先想想,怕後面會遇到更多問題,只能視而不見」、「支持樓主誣告告起來」、「真的好心沒好報、公親變事主」、「真懂浪費社會資源,只能給87分」、「現在撿到都直接丟郵桶,省得麻煩,還得到心酸,這年代好人活不久」。
事後,皮夾主人也到這篇貼文底下留言,解釋自己提告的原因。根據失主說法,他共遺失2100元新台幣、信用卡、行照、餐券、數張集點卡,最重要的是2枚護身符也不見了,「那是我生前的媽媽求的,那對我來說很重要,我提告求償的內容,只希望我遺失的東西能夠拿回來而已,根本沒有獅子大開口,那裡沒有公共監視器,我的行車記錄器也沒有記錄到,那我還能做什麼?提告,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方法」。
失主也提到,已有聯絡拾獲者並了解拾獲過程,晚點會撤銷告訴,「我覺得在那個當下我能做的只有提告,沒有辦法」。發文的拾獲民眾也留言表示,對方已經私訊表示撤告,也有向他道歉,「雖然我記得侵佔好像是公訴罪,不過目前就是這樣,希望不必麻煩到要請假上法院之類的就好了」。
只是這段曲折的過程並未平息眾怒,許多網友仍為拾獲者打抱不平,「提告除了造成拾得人的困擾以外有什麼意義?撿到你東西的人真衰小」、「對方幫你撿到送警局而已,你哪裡沒辦法而需要到告對方這種程度?請警方聯絡一下對方就好了吧?自己東西不見你自己的問題,你要大家有同理心,誰來同理拾獲者?」、「真的要偷也不會那麼好心幫你送警察局了,偷完直接丟水溝不是誰都找不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