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使廢棄物產生者負起產源責任,環保署今(7)預告修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將違規受罰者的資力,納入計算罰鍰額度的審酌因素,若上櫃或上市公司違反該準則,罰鍰將提高10-20倍。
環保署今表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於2019年5月28日訂定發布,依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態樣,明定其罰鍰額度計算方式,供裁處機關 依循。
環保署指出,為提升環境正義、杜絕違規業者僥倖,並考量上市或上櫃事業因其資力而享有相對較多之社會資源,且往往因其營業規模產生數量較大之事業廢棄物,而允負起對環境保護更高之相應責任,因此本次預告新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項,將違規行為人是否屬上市或上櫃事業,納入罰鍰額度計算的審酌因素。
據以計算其應裁處罰鍰之數額,違反者得加重處罰10至20倍,並不得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
中時 李柏澔